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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床见习带教规范

作者: 时间:2012-05-24 点击数:

临床见习是医学教育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,它是指在临床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,学生在教师指导下,深入病房接触病人,获得感性认识的实践教学过程。是医学生走出课堂迈向临床实践学习的第一步,也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,训练临床基本技能和正确诊疗思维的重要途径。为进一步规范见习带教形式、方法,倡导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,提高临床见习教学水平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各科应根据《教学大纲》要求组织编写见习指导,明确规定临床见习的教学目的与要求、教学内容及重点、教学方法和安排,讨论总结和作业。体现教学大纲要求、符合教学规律,具有科学性,可行性。

二、见习带教教师必须是具有教师资格的本院正式医师,首次承担教学前应通过教学试讲。各科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、教学意识强的高年资住院、主治医师担任见习带教工作,有条件科室安排一定数量副高职称教师参与见习带教。

三、依据见习教学工作量,要求在教学运行期间,每门课程至少1名教师全程脱产带教(内科学系、外科学系带教小组脱产),在时间和人员上保证见习教学顺利完成。

四、为了保证见习课与理论课教学内容的一致性、互补性,做好理论与见习课必要的衔接和沟通,见习带教教师应熟悉教材内容,最好能与所带的学生同堂参加相关理论课的听课,也可由任课教师带教。

五、每次见习带教前应做到

1.根据教学内容确定见习病种,提前准备示教或见习病例,熟悉病人情况,并请主管医师做好患者和家属的思想工作,必要时请科主任协调,保证见习顺利进行。

2.准备与教学有关的辅助检查资料(化验单、X线片、B超结果、心电图等),并认真备课书写见习教案(作为科室的教学资料存档备查)。

3.每次见习的病种、具体时间、地点应提前通知学生,让学生做好预习。

六、临床见习教学以床边教学为主,通过病例示教和病例讨论等方式进行教学,有条件者可同时安排适当时间的门诊见习。床旁教学时间不可少于2学时。原则上不播放幻灯片或录像,确有需要播放的内容,内容不得与理论课内容重复,时间不超过1学时。应避免将见习变为小讲课。临床见习带教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:

1.在示教室简单介绍本次见习内容、目的及时间安排;复习相关知识。必要时要关照学生注意保护性医疗措施。

2.教师带学生到病人床旁进行问诊和查体:

(1)指定一名学生代表问诊,其他学生做补充,教师做点评和指正;

(2)可换另一名学生进行简单的体格检查,其他学生做补充,教师做点评和指正;

3.回到示教室对刚才看过的病例组织教学讨论(应以问题为中心,这些问题在见习教案中应有设计)

(1)学生代表报告病例摘要,教师做详细点评和指正,并给出正确的答案。

(2)教师主持病例讨论,重点:问诊要点、分析判断主要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的意义、如何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疗方案等。教师在讨论中起启发引导作用,切忌变成课堂教学的翻版。

七、见习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课表全程授课,不可随意调课,迟到、中途离课或提前下课,每位教师每次带教学生数以8-10人为宜,严禁并组带教。严禁拨打或接听电话。带教老师要对学生进行考勤,学生见习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课时以上者,见习课考核为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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